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,严肃处置信访和审计、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。 (驻文化部纪检组)。
会同机关纪委等部门组成检查组,深入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,发现问题,督促及时整改。
贯彻中央纪委工作部署,督导制定《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》《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》。 通过部办公厅推动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具体实施办法,促进部系统严格规范专项工作,形成相关配套制度余项,不断织密制度笼子。
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。 坚持问题导向,督导文化部、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,紧盯会议文件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、因公出国(境)、专项经费管理、专家评审费、津补贴发放、兼职取酬、文艺评审评奖、节庆活动审批等风险易发领域,扎实开展专项整治,认真查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防微杜渐、防患未然。 深入检查和督促整改。 扭住四风问题不放,开展经常性检查。 抓住元旦、春节、五一、端午、中秋、国庆等重要节点,印发通知,提醒干部遵守规定不打折扣不懈怠。
驻文化部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积极推动文化部、国家文物局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,坚决整治四风,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。 十八大以来,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,处理党员干部人,其中谈话提醒人,诫勉谈话人,纪律处分人。 督促切实落实主体责任。 驻文化部纪检组会同部党组制定实施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》,压实责任、推动行动。
驻部纪检组组长在部党组会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、纪检工作会商会等会议上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精神,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。 驻部纪检组通过约谈、实地督导、发出纪检建议等方式,积极推动文化部、国家文物局层层传导压力,扛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,确保党风政风持续向好。 推动制度建设系统化。